关于开展2025年度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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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创临港”建设全面打造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澄港开委发〔202422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点围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临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聚焦123”现代产业体系,集聚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临港创新创业,着力打造人才高地。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经历。

3)申报人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引进临港开发区,并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入选后须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累计在临港工作6个月以上。

4)申报人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本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在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前,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不认可代持股,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妇均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须提供本人出资证明。

6申报单位有固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拥有相关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7)创业团队中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

8)优先支持海外或省外来临港开发区创业的人才,优先支持就业、税收和社保贡献大的或获得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企业。

2.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1)申报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11日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

3)申报人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引进临港开发区,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缴纳个税、参加社保,承诺入选后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 年以上。

4)申报人月均薪酬不低于2万元,以薪酬发放证明(银行流水)和个税完税证明为准。

5)申报人所在申报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由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

主板上市企业(包括科创板);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省认定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

建有无锡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上一年度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6)申报单位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自筹经费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7)优先支持从海外或省外引进、企业高薪聘请、全职引进的人才。

3.对获得科创临港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团队项目获奖后,一年内在临港开发区完成公司注册),且符合港城英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可不再参加项目答辩评审,直接入选港城英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科创临港”数字云管理平台(http://221.228.70.238:5579/)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星期日)

2.项目初审。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就项目真实性把关,并组织项目资格初审,根据审核结果,于9月5日(星期五)前在申报系统内提出初审意见

3.项目复审。临港开发区科技局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并提出复核意见。复审通过的项目9月10日(星期三)前,由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相关证明材料(含目录)的顺序装订,采用白色封面封底胶装,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由镇街园区汇总后报送临港开发区科技局

4.现场考察。临港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尽职调查,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

5.路演评审。初定于9月下旬组织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路演评审,具体事项另行下达。

6.项目确认。临港开发区科技局根据评审情况,报临港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

7.资金拨付。入选项目由临港科技局、人才本人、人才所在企业、人才项目所在镇街园区签订四方合同,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临港科技局按四方合同兑现项目资金。


四、工作要求

1.遵循分级负责原则。各镇街园区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3.准确把握申报资格。申报项目由各镇街园区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分类提出推荐意见(重点推荐(10%)、建议推荐(20%)和一般推荐意见(四舍五入))。优先支持近3年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五、联系方式

临港开发区科技局科技人才科:季琳86868239,徐晓蕾 86868218

技术支持:王工18068312398(微信AchieveX001)

 

 

附件:1.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书

2.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计划书纲要

3.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4.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书

5.临港开发区“港城英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计划书纲要

6.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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